项目标题: 依法查扣的江沙一批 项目内容:
标 的 介 绍
标的名称: 依法查扣的江沙一批
标的存放: 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
标的内容:
经依法查扣的江沙一批,分两处堆放(共计约1983吨)
标的介绍:
1.
标的为经依法查扣的江沙一批,分两处堆放(共计约1983吨),一处位于富池镇沿江路六敦沙码头堆场,一处位于S112公路阳新金堡商砼公司附近。
2.
标的为散堆江沙。本标的整体现状拍卖,竞买人自行查验和估测标的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现状和标的内存在未清理的杂质为由影响拍卖结果。
3.
本标的要求参与人具备法人资格,并无违反《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受到处罚的记录。
4.
本标的竞拍价格为:整批物资的总价,竞买人察看标的后自行对标的所含杂质、运输、清理等其它影响价格的因素做出判断。竞买人须对自己在竞价过程中的出价谨慎负责,一经成交,不得反悔,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
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先行缴清成交价款方可开始拍卖标的移交工作,移交完成后的:运输、清理等工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买受人须在移交后10日内将标的全部运输搬离存放现场,超期未办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纠纷、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 竞买人在拍卖前和成交后的移交工作中,诸如标的查验、起重、运输等工作中须切实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并对有关人员和设施的安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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